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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支持全民创业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专题
找准结合点,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省检察院负责同志解读《吉林省政法机关依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十条意见》

近日,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政法机关依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十条意见》,聚焦我省民营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针对民营企业的服务需求、保障需求、维权需求、公正需求、平安需求,对政法机关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出一系列要求。

“这是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务实之举,是我省政法系统对推进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全面部署。应该说,《吉林省政法机关依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十条意见》政策性、指导性都很强,对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近日,记者采访了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书华,对《吉林省政法机关依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十条意见》中涉及到检察院工作部分,进行了详细解读。

“省委政法委出台的30条意见中,有20条涉及到检察机关。”张书华说,这些内容,从司法理念到政策层面,对检察机关发挥各方面职能、全面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方面

张书华介绍,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尤其是服务企业发展中提出许多创新性理念、政策,提出了“司法要严、政策要活、效果要好”的12字方针,创新制定了“六个正确区分”和“三个慎重”的司法政策。在今年制定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又把12字方针发展为“平等保护、助大扶小、宽严相济、注重效果”16字理念;把“六个正确区分”和“三个慎重”的司法政策,调整为“三严四宽”的特殊司法保护政策。应该说,“三严四宽”政策,契合了《三十条意见》中提到的办理涉民企业案件的政策标准,对衡量涉民营企业案件罪与非罪、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起到“定盘星”作用。

涉及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方面

张书华介绍,《三十条意见》中共有6条专门谈到对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内容。特别提到了要通过检察监督,保障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的问题,提到加大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和创新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等,这些内容,与省检察院近年来推动的一系列政策,是同向而行的,起到了具体指导作用。

《三十条意见》的第23条提出,要加强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活动的检察监督,要求依法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正、选择性执法、滥用强制措施、违法违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财产刑执行不当等问题。要求强化涉民营企业民行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综合运用纠正违法通知、检察建议、提出抗诉等监督手段,依法监督纠正损害民营企业合法的虚假诉讼、恶意延迟诉讼、错误判决裁定等违法行为。“对这一要求,我们在制定《吉林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10条意见》中,从刑事诉讼、民行诉讼、执行活动、控申检察、案例指导等各方面职能出发,对这些内容又作了更加详细的强调和说明。”张书华解释说。

“《三十条意见》中,对严厉打击涉民营企业违法犯罪、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出了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经营者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建立健全民营企业风险隐患预警防范机制、加强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张书华说,结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全省检察机关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着力营造“四个环境”。一是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围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惩治危害企业发展的涉黑涉恶、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刑事检察部门优化了市场营商环境,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倡导诚信规范的市场经营行为;强化了金融风险防范,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二是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围绕推动“放管服”改革,针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报”、滥用执法自由裁量权等问题,依法开展违法行为调查、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积极履职。三是着力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围绕市场经济法治化建设,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合同诈骗、欺行霸市等经济犯罪,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依法办事、靠法维权。四是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坚持依法监督纠正不当立案、违法执行等涉企诉讼行为。特别是,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监督,重点保护企业家在民间借贷、企业破产、房屋买卖、驰名商标认定等领域的合法权益,民事检察部门对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知识产权保护、产权纠纷解决等提出了要求,避免简单机械地理解适用法律,并通过对错案、低质量案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倒逼监督质量不断提升,避免因机械执法、过度执法等让合法经营的企业受损,同时以传统诉讼监督业务为基础,加强对审判结果、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的全方位监督。

“《三十条意见》需要我们今后长期坚持和有效执行,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组织全省三级检察院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面落实,切实找准《三十条意见》与检察工作职能的结合点,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机制和政策措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努力为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张书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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